一、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8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疑问请咨询宜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住建局窗口(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邮编:443005,电话:0717-6851850),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局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的,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宜昌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邮编:443000,电话:0717-6441782)。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2021年第二十二批).pdf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