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20,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西安安康城区诚信路(安康大道-长春路)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陕西-西安,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城区诚信路(安康大道-长春路)市政工程已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投资【2021】4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康市长春片区,起点位于长春路,终点止于安康大道。
2.2工程概况:道路全长1325米,自南向北沿线分别与林苑路、长岭社区路及安岭路相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讯、环卫、照明、燃气、绿化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安康城区诚信路(安康大道-长春路)市政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 务 期:1095日历天(自委托人通知的开工日期起,至所委托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工程保修期满止)。
2.5 项目总概算:97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21万元)
2.6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基本信息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③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④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不得在我省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4. 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1年09月20日0时0分至2021年09月26日0时0分。
5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9月20日0时0分至2021年10月12日14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8.其它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投标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8.2投标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8.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
联系人:张亮
电 话:0915-3336696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人:魏小旖、张望
电 话:029-85227597
邮 箱:554291134@qq.com